2017年度乐安县烟水烟路配套工程招标文件补遗
各潜在投标人:
本工程共划分14个标段,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遗:
1、原招标公告中“[2.4]本次招标金额:其中2017年度乐安县大马头乡召尾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120.52万元”更改为“2017年度乐安县大马头乡召尾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97.71万元”。
2、原招标公告中“[7.4(3)]”及招标文件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[9.5(c)]”中:“确定中标人之前,排名第二、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,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”内容删除。
3、2017年度乐安县大马头乡召尾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:原招标文件中“招标控制价A=1205224.57元,其中G=0元”更改为“招标控制价A=977053.07元,其中G=0元”。
4、2017年度乐安县大马头乡召尾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:原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有误,现以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。
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查询下载补遗,如下载不及时等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。
抚州市烟草公司乐安分公司
二0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|